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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地三县”法院携手共促闽湖生态保护

加强闽湖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3月21日,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大田县法院与泉州市德化县法院在尤溪县坂面镇闽湖举行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两地三县”法院共同签订了《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并在闽湖同步设立闽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同中心,作为“两地三县”闽湖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运行中心。

仪式上,福建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对闽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紧密协作,坚持问题导向”三点要求。他表示,“两地三县”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框架协议下进一步加强互联互通,聚焦闽湖流域网箱治理、生物多样性修复、生态旅游开发等实际问题,依法妥善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类型案件,同时强化风险排查,加强类案分析研判,精选发布典型案例,共同推动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此次成立的闽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同中心集闽湖流域生态保护焦点问题磋商、环境数据共享、生态环境修复共治、联合巡回法庭、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宣教合作于一体,实行三县法院轮值驻点运行机制,并由轮值法院负责轮值年度中心日常运行工作。该中心的设立有助于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构建“两地三县”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桥梁。

该中心揭牌后,尤溪法院作为首个轮值法院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首次联合执法巡航。

据了解,闽湖地处戴云山脉北段西部,与尤溪、大田、德化三县交接,流域控制面积1604平方千米,年径流量14.25亿立方米,是福建省唯一具有多年调节性能的大型龙头水库,也是“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此地是闽江上游众多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对构建闽江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俞文芳 郑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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